一家物流公司要想做大做强上等级,除了其他方面要达标外,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车辆;物流公司要想成为自开票企业,也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车辆;税务部门对自有车辆的确认又是以《机动车行驶证》上所登记的为准,这也是税务部门审批自开票物流企业的硬性指标。所以在全国的各物流企业中,有很大部分的物流公司登记的公司自有车辆中,就有大部或全部都是由“挂靠车辆”所组成。
个人或集体购车后,要想凭个体跑运输,进入到物流市场进行经营,可以说是十分困难和难以生存的。自己的所在地的货源绝大部分都被当地的物流公司所垄断,而车到异地返程配货时,又因个体车辆资信度不够,难以配到好的货源。因此作为个体车,也只有投靠到一定知名度的物流公司的旗下,才能够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尽管每月还要向挂靠的物流公司缴纳管理费,也是在所不惜了。
综以上所述,要想回答你提出的物流公司如何规避挂靠车辆的风险就比较容易了。作为物流公司对于挂靠在公司的车辆对产权者和驾驶员是一定要严加管理,要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于挂靠车辆的保险一定要认真监控,绝不能出现脱保的现象,保险到期后,都是由公司垫资足额购买各种保险,这是规避风险最有效,最实际的手段。至于你说的挂靠车辆恶意跳货的事情,在实践中还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我以为,最大的风险在于车祸和货物的损失超过了保险公司最大的赔付极限的风险是随时都存在的,因为在法律的层面上,一一旦造成这种结果的出现,物流公司是要成为第一被告站在法庭上应诉的;尽管可以同时让挂靠车方也站上第二被告。可是在赔偿金还得要物流公司先行给付的。这种风险出现后,物流公司是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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