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考驾证先当3小时“协管员”
某网讯 记者5月29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参加驾考的学员在科目二(场内桩考)合格后报考科目三(实际道路)前,应在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参与一次不少于3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
据交警部门介绍,届时学员将分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穿上马甲、戴上帽子,上路协助交警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如提醒横穿马路的人要走斑马线、提醒驾驶人要安全行车等。
交警称,此举旨在通过理论结合实际,增强学员的实际交通意识,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更能遵章守法,文明行车。
此外,温州市交警还将加强对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从6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为A1、A2、B1、B2)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年度审验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要先到辖区大队参加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主要以上路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的形式开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到全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手续时,需要先参加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完毕后方可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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