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进驻”晋安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
记者23日从晋安交巡警大队获悉,晋安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在全市率先让保险公司“进驻”,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清算程序前置,极大提高了交通事故调解效率。
23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晋安交巡警大队民警来到晋安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室里,坐着民警、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到1个半小时,这场交通事故便成功调解,当事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4月5日,在榕务工的吴女士被曾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伤,胫骨骨折。事后,吴女士花费治疗费用1万余元。伤势好转后,吴女士与曾某被警方约到调解中心商谈赔偿事宜。调解时,曾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来到现场,当场清算理赔金额。
调解时,吴女士提出除治疗费外,曾某需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5万元,曾某认为吴女士的要求过高。保险公司当场按照赔偿标准进行清算,并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就调解达成一致,吴女士获得除医药费外的赔偿金8000元。从调解开始至结束,花了不到1个半小时。
随后,记者采访了参与调解的中国平安保险福州中心支公司车物管理室理赔部经理白世斌。他表示,这是该公司首次“进驻”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协助调解,保险公司清算环节的前置,为各方省去不少麻烦。
晋安交巡警大队综合科陈科长表示,警方此次将保险公司“引进”调解中心,是在调解工作中想出的新办法,保险清算程序直接引入调解过程,对当事双方、警方和保险公司都有帮助,调解中心的工作效率提高不少。今后,事故双方的赔偿问题不用再反复东奔西跑,在调解中心可以“一站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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