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简图的布局要求:
1、表示导线、信号通路、连接线等的图线应采用直线,且交叉和折弯要最少。
2、简图可以水平布置,或者垂直布置,有时为了把相应的元件连接成对称的布局,也可采用斜交叉线。
3、电路或元件应按功能布置,并尽可能按其工作顺序排列。
4、对因果次序清楚的简图,尤其是电路图和逻辑图,其布局顺序是从左到右和从上到下。
5、在闭合电路中,正(前)向通路上的信号流方向应该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反馈通路的方向则是从右到左或从下到上。应在信息线上画开口箭头以表明流向,开口箭头不得与其他任何符号(例如电路限定符号)相邻近。
6、图的引入线或引出线,最好画在图纸边框附近。
7、在同一张电气图样中只能选用一种图形形式,图形符号的大小和线条的粗细亦应基本—致。
元件表示方法要求:
1、当电路较简单时,使用集中表示法或组合表示法即可满足要求;当电路比较复杂时,可采用其他表示方法。重复表示法、组合表示法和分立表示法对集成电路特别适用。元件功能上独立的组成部分的两种表示法(组合或分立),可以和功能有关的组成部分的几种表示法(集中、半集中、分开和重复)之一结合使用。
2、半集中表示法常用于机械功能相关联的元件,也可用于二进制逻辑元件。在半集中表示法中,应清晰地示出不易受到外部影响且功能上相关联的元件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或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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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分开表示法中,功能上有关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内部联系和连接是隐含的,只有当内部联系如同继电器线圈和相应触点那样明显时才应采用分开表示法。表示元件各组成部分的每一个符号都应标注项目代号,以便与表示同一元件的其他所有符号相关联。
4、在重复表示法中,元件中每个具有独立功能的组成部分在几处用集中表示法示出,而每一处只部分连接。图中多次出现的同一端子都应标注端子代号,但连接只需在一处示出。如果能表达清楚,连接线或其他连接标记也可以全部示出。如果需要标识重复的信息,可把重复的端子代号加括号,或使用特殊的识别符,在图中加以说明。
5、在用分立表示法时,表示元件组成部分的每个符号上应标注项目代号,以便与表示同一元件的其他符号相关联。
组成部分可动的元件表示方法。组成部分(如触点)可动的元件,应按照如下规定的位置或状态绘制:
1、单一稳定状态的手动或机电元件,如继电器、接触器、制动器和离合器在非激励或断电状态。在特定情况下,为了有助于对图的理解,也可以表示在激励或通电状态,但此时应在图中说明。
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在断开(OFF)位置。对于有两个或多个稳定位置或状态的其他开关装置,可表示在其中的任何一个位置或状态。必要时须在图中说明。
3、标有断开(OFF)位置的多个稳定位置的手动控制开关在断开(OFF)位置。未标有断开(OFF)位置的控制开关在图中规定的位置。应急、备用、告警、测试等用途的手动控制开关,应表示在设备正常丁作时所处的位置,或其他规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