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是烟台首例外籍人士醉驾案件。27日,韩国籍男子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蒋某曾于3月1日醉酒驾驶车辆,并撞上另一辆轿车。
3月1日21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车驾驶员是外国人,涉嫌酒后驾车。接到报警后,烟台开发区交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经过现场侦查了解到:3月1日20时30分许,韩国籍男子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泰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泰山路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的徐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徐某某的小型轿车又与路边标志牌碰撞,两车及标志牌损坏。
“这名韩国籍男子是韩国首尔从东区景湖洞居民,来中国6年多了,会说汉语。”据民警包中亮介绍,蒋某来中国后,在天津一家企业工作,这次他来烟台办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包中亮介绍,小型轿车驾驶员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迅速将其控制住,带蒋某到开发区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
经检验,蒋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7.14mg/100ml(醉酒驾车标准为80mg/100ml以上),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27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蒋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该刑事案件是烟台首例外籍人士醉驾案件。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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