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只需要贴两个标志,取消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三个标志在以往是缺一不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三个标志在以往是缺一不可的,必须整整齐齐地贴在前挡风玻璃上。自2017年1月1日的时候,环保部门就已经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了。也就是说新的规定出来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经取消了,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只需要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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