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通过驾照考试,但驾照未领仍属无证驾驶?
家住桐乡崇福的小刘最近遇上了烦心事,开车撞了人,虽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却说路考通过,驾照尚未核发,还是无证驾驶,赔偿责任只能自己承担。
今年1月份,经过理论考试、路考,全部考试终于都顺利通过了,小刘觉得特别兴奋,看到爱车忍不住开了出来,而此时他的驾照还没有发放。一日,小刘开车上路将赵某撞了,经交警认定,小刘虽理论考试、路考都已通过,但尚未领取驾驶证,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得上路行驶,承担事故的全责。
2012年2月6日,赵某一纸诉状将小刘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小刘赔偿损失共计16000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法庭审理认为,小刘构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基于交强险条款,理赔后保险公司可以向小刘追偿。经法院释法明理,小刘最终自愿直接赔偿赵某交通事故损失16000元。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复(2005)99号文《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认定的批复》,认定“无驾驶资格”的情形应包括:“未取得驾驶证”、“暂扣期间”、“吊销后”、“扣留期间”、“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准驾不符”、“计分满12分”、“驾驶证被公告停止停用”、“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机动车”、“持境外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所以小刘虽路考通过,但仍属于“未取得驾驶证”情形,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即使理赔后,仍可基于交强险条款向小刘行使追偿权。因此,法官也提醒各位学车人,且莫急于一时,“无驾驶资格”外延宽泛,驾驶证未发前,不要驾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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