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效力待定的,若被那个人(被签署的名字的主人)追认则有效,其不追认则无效。无效是相对有效而言的,它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无效具有不履行性。当事人订立无效后,不得依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也不承担因不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违约责任。
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