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是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实习期并不视为就业,实习生也未和劳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实习期完还有试用期,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既合法又合理。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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