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8:00-19:00时段,洛阳市所有机动车(含本地号牌、外地号牌及临时号牌,不含新能源号牌)采取限号措施,限号规定如下:
周一限行尾号为1、6的机动车
周二限行尾号为2、7的机动车
周三限行尾号为3、8的机动车
周四限行尾号为4、9的机动车
周五限行尾号为5、0的机动车
[“尾号”即机动车号牌的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
——2019洛阳市限行规定
洛阳市限号通行区域:洛河南岸以北、北环路(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启明路(不含)-九都东路(含)-新伊大桥路段(含)以西、瀛洲路(含)-青岛路(含)-华山路(含)-华山路陇海立交桥北头(不含)以东范围内道路。
洛阳2019年限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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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绿牌”新能源汽车外,以下车辆也不受限号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出租汽车、持有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合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