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网讯 4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施行,按照新规定,对酒后驾驶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严厉,对摩托车后座乘客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有所减轻。
7类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更严厉
据介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这3种交通违法行为,过去一次记6分,但4月1日后将调整为记12分,罚款和暂扣驾驶证的期限则没有变。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这3类违法行为,过去一般只处以罚款,4月1日后除了罚款,还会被记分。此外,从4月1日起,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由记2分提高至记3分。
芜湖交管部门表示,之所以提高这7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是因为近年来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危害。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处罚力度的最终目的,就是引起驾驶员的高度自觉。同时提醒广大司机,如果有以上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应尽快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否则4月1日之后将适用新规定进行处罚。
12类交通违法行为
取消记分处罚
芜湖交管部门表示,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但4月1日执行新规定后,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将被取消,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
这12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和肇事车;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或二轮摩托车载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在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或者特种车辆;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反警告标志和警告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时观看电视;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芜湖交管部门提醒:对以上12类违法行为不记分并不意味着不处罚,如果驾驶员存在主观故意或者数次违反,将会受到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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