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师范大学。
2、学校始建于1958年,时名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易名为长春师范学校,1981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学院,1986年起隶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起按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的机制运行,201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3、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拥有文、理、史、教育、管、法、工、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有20个教学单位,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拥有1个多功能体育馆和1个高标准运动场,校园网设施先进,网上教学资源丰富,能够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服务。
4、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学科被评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11个吉林省特色专业;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吉林省精品课程、42门吉林省优秀课程;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建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3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
5、学校获得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并被教育部确定为“东北三省区域性技术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学校还是“吉林省教师培训基地”、“吉林省支援新疆西藏教育培训基地”、“学前与小学教师教育省市共建基地”。 2011年,在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中,学校“东北民族与边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获国家批准,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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