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当地实测地形 图(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石方施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气象等技术资料,以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应提 供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2、土方工程应在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应根据城市规划部门测放的建筑界线、街道控制桩 和水准点测量。
3、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 线、坟墓、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
4、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 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措施。
5、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 孤石、崩 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作妥善处理。
6、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做好 必要的加宽、加固等准备工作。开工前应修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并开辟适当的工面,以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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