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在这个位置上。
臣居官为长:臣位居要职。
出自:《李离自刑》:“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 “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不受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 “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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