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12月2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方有功 记者今天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因酒后、无照、超速50%、驾驶拼装及报废车、驾证被记满分的驾驶人,被乌市交警依法扣留驾驶证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按程序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乌市公安日未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按程序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崔立峰表示,“在作出吊销驾驶证决定前,由各执勤大队负责审核机动车驾驶人提出的不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也可以提出听证申请,由执勤大队报法制科审核启动听证程序,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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