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优异:鲁迅在矿路学堂时,学习成绩很突出,当时,每次考试都有奖金。国文每周一次,其他小考每月—次,优者都给以三等银质奖章。依章程:凡四个三等章准许换一个二等的,又几个二等的换一个头等的,又几个头等的换一个金的。而全班中,得到这种金领奖章的惟有鲁迅一个人。
2、帮助青年:鲁迅在广州时,一个青年受他的感化,随他到了上海。到上海后,鲁迅热情的留他在自己景云里的寓所住,后来那人又让鲁迅给他在上海找个工作。鲁迅很为难的情况下找到郁达夫说实在没办法,须请一家书店报馆名义上请他做事,而每月的薪水三四十元由鲁迅自己拿出,由达夫转交给书店报馆作为月薪发给他。
3、不重手稿:鲁迅对手稿的保存并不在意,常常乱丢手稿,甚至当废品卖掉。一次作家萧红在上海拉都路买油条吃,无意之中却发现那张包油条的纸居然是鲁迅翻译《死魂灵》的手稿纸,萧红大为吃惊并写信告诉了鲁迅,鲁迅知道后却不以为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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