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积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而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所处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零。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一旦记分达到12分,驾驶人仍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继续驾车的将被依法处罚。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