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赤峰10月11日电 10月9日晚17时许,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一交通岗,一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中年男子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发现男子所出示的驾驶证上登记的姓名是“赵长虹”,行驶证上的却是“王庆有”。男子忙解释说:“这车是我老板的,我叫赵长虹。”民警认真核对驾驶证,发现上面的照片确实是该男子本人,但驾驶证的字体有些蹊跷。民警当即将该男子带回大队盘问。
在交警大队,“赵长虹”的手机突然响起。一旁的民警迅速接起手机:“喂,王庆有,怎么样了。”民警更是觉得可疑,忙上网核实。结果发现“赵长虹”系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有驾驶证,但网上的照片分明与这张驾驶证上的照片不是一个人。最终,“赵长虹”交代了实情:“我叫王庆有,也是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去年3月份的一天,我去南山驾校准备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时,遇见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他说,花600元钱就能帮我办理驾驶证,而且可以先办证后付款。于是,我就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一张照片交给了他,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大约过了3个多月,那个人给我打电话约我到赤峰火车站门前,将这张叫赵长虹的驾驶证交到我的手上。我当时问他为什么是别人的名字,他说这个叫赵长虹的人网上有信息,叫我放心用。我因为急着买车,驾驶证一时又考不下来,于是就付了钱,想先用假证蒙混一阵子。不想还是叫你们给发现了。”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对王庆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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