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错误与整理
―、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为了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原始凭证填写 错误时,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 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二、原始凭证的整理在实际工作中,对原始凭证的整理也是做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整 理原始凭证包括凭证的归类与计价两项手续。大部分原始凭证已具备记账所需要 的金额,就不必进行计价手续。但有的凭证需要计价,例如,仓库的领料单一般 只写数量,不写金额,根据核算成本的要求,就应由仓库或会计部门在领料单上 填写单价和金额。
会计部门应将一定时期内收到的原始凭证,按其性质和应记的 会计科目加以归类。整理时,如发现有支付现金的原始凭证漏盖已报销戳记者,应予补盖。 整理后的记账凭证,应顺序编列总号,或按现付、现收、现取,银付顺序编列总 号。对于面积较小而又零散不易直接装订的原始凭证,如汽车票、火车票、轮船 票、市内公共汽车票等,为了装订方便,应先将小票粘贴在另一较厚的纸上。
对 于面积较大而又不超过记账凭证大小的原始凭证,不宜粘贴,应先用大头针或曲 别针别在一起,待装订时再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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