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一男子用狗的尸体制造车祸
考驾照网今日讯:山东日照市莒县一条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车内还发现了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然而,警方查案时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车毁人亡”的事故其实并不那么简单,而是和一起感情纠葛有关。
莒县公安局当时接到报警后赶到车祸现场,只见一辆黑色帝豪轿车横在路边,车门大开,在国道中央,死者尸体连同衣物已经被过往车辆碾轧得血肉模糊,衣服口袋中还有4张血迹斑斑的百元大钞。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李炳辉说:“在衣物当中,混杂着被车辆碾轧后的人体骨骼组织。当时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家人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的衣物确实是死者李某的衣物。”
通过对汽车信息核对以及家属确认,死者身份基本认定为李某。但是,现场留下的痕迹,却存在很多疑点。李炳辉说:“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如果发生车祸,现场遗留的人体组织应该非常多,即使是被碾轧成血肉模糊状态,(尸体)也会被拖得很长。”而且,民警发现,此次车祸后残留的尸体量,并不能达到一个成年人的标准。
起初,警方怀疑尸体可能被转移了。于是,民警展开了细致调查,发现死者有很多不正当男女关系。就当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情杀案件时,戏剧性的一幕却发生了。李炳辉说:“通过法医DNA监测,我们发现这是用狗的尸体,伪造人的尸体,伪造出车祸现场。”
好端端的人,为什么拿着狗的尸体,来伪造自己的尸体呢?李某现在人又去了哪里?民警随即对李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布控。事发第四天,民警截取信息,发现已经“死亡”的李某竟然在济南某银行开通了一张银行卡,并且有一万元的交易明细。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往济南,将李某抓获。
面对民警,李某交代:“我买了死狗,将狗头砍掉,包在衣服里面……就是不想让家里人找到我,以为我死了就行了。”原来,李某与妻子的关系一直不和谐,为了能够和情人“长相守”,李某自导自演了这出闹剧。所幸,李某在路上施放的动物尸体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据悉,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