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爱车被借 车辆转借三次后造成车祸
考驾照网:重庆市万州区的魏女士把轿车借给朋友,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她的车却被借到了素不相识且无驾照的姚某手上。姚某开着她的车出了车祸一死三伤。死者家属在索赔中发现,魏女士的车居然经了6个人的手。于是,魏女士和这6个人一起成了被告。
在层层转借的人中,哪些人该为这起事故担责呢?昨日,万州区法院披露了该案的详情。
朋友借朋友
车越借越远
2012年11月23日,魏女士把她的轿车借给朋友曾先生,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知道自己爱车的去向。曾先生则在王某的担保下,把车租给了需要用车的张先生。张先生在驾驶了一段时间后,因故暂时不需要用车。张先生就把车停在王某楼下,并把车钥匙存放在王某那里。
直到这里,魏女士的车虽然被转借了3次,但这3次多少还有点靠谱。曾先生和张先生都有驾照,而张先生之所以把车钥匙存放在王某处,也是考虑到王某不会开车,车搁王某那里应该没有问题。
然而,尽管王某不会开车,却有人向他借车。2012年12月15日,王某的朋友陈某找上门,称要去熊家镇办事,想借车一用。在王某的印象中,陈某平时也经常开车,于是在没有查看陈某驾照的情况下,就把车钥匙交给了陈某。可才过一会儿,王某就接到了陈某的电话说出车祸了。
三人无驾照
都想过车瘾
事实上,陈某虽然会开车,却没取得驾照。当他把车开到熊家中学附近后,也没有取车钥匙,就下车去商店办自己的事情。这辆车就成了陈某的朋友乔某和姚某的“大玩具”。
二十岁左右的乔某和姚某虽未取得驾照,但对开车充满好奇和向往。于是,乔某首先发动车子,在附近溜达了一圈。随后,乔某把车停放在熊家镇古城大道134号附近,也没取车钥匙就下了车。姚某紧跟着就进了驾驶室,车旁的乔某、陈某并没有阻止。
姚某驾驶着轿车在熊家中学斜对面往S103线方向起步后,车辆突然失控,驶出了车行方向的左侧路面,冲上人行道,造成了行人宋女士当场身亡,另外3名行人受伤,车辆受损。
事发后,经交巡警勘查认定,姚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万州区法院判决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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