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设立车祸调解室 免费调解事故纠纷
考驾照网4月3日讯 摘要:小编了解到,2011年,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船营区交管大队试点设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自13年5月14日起,在各交管大队全面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来自律师、交警、法院、保险、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退休人员共13人被聘任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
3年过去了。“人民调解员”制度怎么样了?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3月13日上午,小编来到吉林市公安局船营交管大队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一探究竟。
13年5月份全面推行此制度
3月13日,船营交管大队事故科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内。
两个窗台上,几十盆鲜花,兀自开着。看到小编到来,1位年长的女性满面微笑,递过一杯茶。
“这个环境是刻意塑造的。为的让人进来的时候,心平气和,才好调解嘛。”递茶的女性叫潘荣彬,今年62岁。去年十月份来到这里成为1名人民调解员。退休前,她是1名狱警。
屋内主要的“谈判地点”是一张圆桌。这样,坐在这里参与协调的人员,不会产生地位差距感。圆桌的北侧,一位戴着老花镜的老者正在埋头看文件。
他是71岁的韩在元,吉林市颇有名望的“老韩”。以前每天一期,在吉林市电视台做《老韩说交通》节目,4年前,他转战到吉林市交通台。
“天天到这里上班,才是我的主业。”韩在元说,从2011年试点开始,他就到了船营交警人民调解室工作了,去年5月份,此制度在全市推行。
年均免费调解30余起
老韩说,当时,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组织设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
“在交通事故发生并且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谈拢,又不想进入司法程序,就可以找我们进行免费调解了。协调完毕,双方签字按手印,然后就可以履行约定。”韩在元说,调解全凭自愿。自愿发起协调,随时可以终止,对协调结果不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诉讼。
1份数据清晰地说明了“老韩”等人的功绩:2013年,船营区人民调解室共接待304人次咨询,调解立案30起,结案29起,终止调解1起,调解标的额2094762.39元。结案满意率100%。
“这3年,每年调解都是30多件。今年最多,才3个月呢,已调解了21起了。”韩在元说。
韩在元说,他认为现在的工作是“当和事佬,做善事”。
事实上,老韩在当人们调解员头两年,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即便现在,也只是每月仅能获得1000元的补贴。
“有人说,也想到我这工作。我说行。但是,说到报酬,人家立即就不接茬了。”老韩笑称,人各有志,觉得自己过得好就可以了。
越来越多人来调解
据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处处长吴立均介绍,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不违背公正、效率、自愿、平等的调解原则,无偿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热情赞誉。有了调解员的存在,大大减轻了事故科民警的工作量。
目前,吉林市人民调解员调解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已经在吉林市全面展开。经过培训和考核,现共有13名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被分配到各辖区交管大队。
“很多市民还不知道这个机制,所以过去3年,试点的船营区只调解了100多起事故。现在,前去调解的人也多了起来。”吴立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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