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2022年社会保险费,从2022年1月起,我市社会保险费开始实行预缴,目前,社保预缴标准已经公布。
据介绍,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统计部门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公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此外,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据了解,因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尚未公布,现暂按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预缴,到龄办理领取待遇人员可选择较往年高一个档次缴费;也可等待2022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后,启用2022年度缴费标准核定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就近选择社保经办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在此提醒,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不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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