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限高低于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限高低于4.50米都是违法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在这个高度内,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包括交通标志、限高架都不行。如果有,说明这条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么就是违法的。如果设置了限高架造成了车辆和人身损害,那么设计、建设、验收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2、在用公路的限高标准低于新建公路的限高标准是违法的。《公路法》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对此进行了细化规定。在用公路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技术标准,说明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是存在过错的。在公路上设置限高架,属于公路改善工程,依法应当适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3.6.1条规定的净高标准。
3、限高架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就是违法的。不管限高架设置多高,只要没有合法审批就都是违法的。这里提到的审批,主要是技术性审批。卡友对此可能不太熟悉,了解即可。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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