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没有权利继承的问题,如果已经单独立户,成为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就没有原家庭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如果是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有继承权;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没有继承权。
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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