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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无权代理追认

来源:考驾照网更新时间:2020-10-28 00:00

无权代理的追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即视为拒绝追认;

2、相对人没有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的情形下,追认权的行使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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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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