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如果工人是由工程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成立劳动关系(有些情况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人是处于受工程公司管理、指导对象、按月或按周领取薪水的也视为存在劳动关系),不论其受伤是不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没带安全带、头盔等原因造成的,都成立工伤,工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全额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程序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配合还需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还不能解决则再进行法院诉讼程序。
如果工人只是被聘请完成一定劳务或按工作量计算报酬,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成立劳务关系,此时工人受伤的责任人通常为雇主或其他造成其伤害的侵权人,如果工人对自己的受伤有过错的,也需自己承担部分责任;此时的赔偿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而来。此类纠纷协商不成的,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便可解决。
因此分清受伤的性质,找准责任人,明确赔偿标准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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