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上南京牌照的条件是:机动车资格证、机动车纳税证明、车主身份证、居住证和暂住证、车辆强制保险单、两年南京市社保缴纳记录。机动车登记手续:在指导台填写机动车登记、过户、注销申请表,并支付办证费用;到检验所申请验车,在呼叫站取号,到候车区候车窗口打电话,听到电话后到指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登理登记手续,领取登记证、驾驶证和检验合格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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