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前提条件是:申购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因此,当投资者即使有创业板的股票,但是其市值不满足此条件,是不能进行打新操作的。
同一投资者名下的各证券账户,其市值是可以合并计算的,比如,投资者在A证券公司的创业板市值为10万元,在B证券公司券公司的创业板市值为20万元,则其总市值为30万元。
同时,当投资者满足市值要求之后,在卖出个股之后的一两个交易日内仍然可以进行打新操作,比如24号有新股发行,那就要求22号以前(含22号)的20个交易日平均持有1万元以上的股票市值即可参与新股申购,在24号当天可以不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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