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见或引见官员,须先由奏事处太监传旨,直呼被召见人其名,并领进屋内,大臣进来必须先跪安,口称“臣恭请皇上圣安”,满人则必称“奴才”,起立后走到皇帝所坐木炕前,在预设白毡垫上下跪,皇帝问即答。
多人参加召见,只能由领衔者回答,别人不能插话;被召见人也不能相互说话,只有皇帝问到方可回问到方可回答。召见、引见无论时间多长,官员自始至终必须跪奏,直到皇帝允许“跪安”表示谈话结束,才可起立后退至门口转身退出。
清代只有极少数人因身份特殊,可以坐或站与皇帝谈话。跪奏时大臣们与皇帝的对话极其简明扼要,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奏对何事,必以三语为率,并须简浅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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