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当过副宰相,范仲淹为官时被任为参知政事,职位相当于副宰相。
范仲淹,字希文,汉族。苏州吴县人。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
康定元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出任参知政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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