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国时期一系列的变法过程中,大致遵循了一个共同的立法指导思想,即春秋时期法家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p>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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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法律原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发展了封建经济,获得了在乱世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条件,为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