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规定,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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