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毒品如何认定犯罪数量,根据《刑法》的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但如果毒品含量极低,量刑时可酌情考虑;对于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按照毒性大或者比例较大的毒品确定毒品种类,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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