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无知是一种逻辑谬误,是指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两者都属于诉诸无知。以诉诸无知作为某些事件的证据,即会犯逻辑错误,缺少证据证明某种情况存在,并不能当做某种情况不存在的充分证据。
两种最常见的诉诸无知的方式,可件的证据,即会犯逻辑错误,缺少证据证明某种情况存在,并不能当做某种情况不存在的充分证据。
两种最常见的诉诸无知的方式,可以概括如下:
1、某件事未被解释或未被明确解释,所以它不是真实的;
2、因为一个假设没有足够的证据被证实,所以另一个假设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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