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单独追究。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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