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成本”并不是一个足够严谨的定义,在传统概念中,“成本”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耗费的资金总和,可表示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c+v,即商品价值中的补偿部分。因此,在不创造价值的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耗费补偿,不能+v,即商品价值中的补偿部分。因此,在不创造价值的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耗费补偿,不能称之为“成本”,只能归入“费用”的范畴。所谓“费用”,可定义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这里所涵盖的内容要比“成本”广泛,既可以包括生产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产品而发生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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