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中华法学大辞典》对"执行标的"辞条的解释为:执行标的即执行对象。我国台湾诉讼法学者杨舆龄对此作了如下说明:"强制执行之标的,指得用以实现债权人请求之债务人所有之物或权利而言。强制执行,系强制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可供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人请求之资料,则为债务人所有之物或权利,此种得为执行对象之物或权利,亦曰强制执行之标的"。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