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烛邹的罪状已经列举结束,请杀死烛邹。
出自先秦时期晏子所著的《晏子谏杀烛邹》,原文为: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文章体现了晏子的说服技巧和高超的语言技巧,展现出他在权威面前镇定冷静,能言善辩,机智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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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名婴,字仲,谥号平,夷维人,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