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效力有:
一、物权的支配效力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
1、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2、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3、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4、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5、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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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优先效力
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1、物权的追及效力
2、物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