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电动车被追尾也担刑责 济南已有数百人获刑
11月17日讯 对于汽车驾驶人而言,“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共识,但是您知道醉酒驾驶二、三轮电动车,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已有数百人因醉驾电动车获刑。
今年9月份,在市区纬一路上,一辆二轮电动车被一辆出租车追尾,电动车骑行者腿部被撞骨折。因为涉及人员受伤,交警随即启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将涉事车辆暂扣,送往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过技术鉴定,这辆二轮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骑行这辆电动车的男子,经过抽血检测,为醉酒驾驶状态,面临刑事处罚。
在这起事故中,出租车追尾负全部责任,电动车骑行者为受害者。与此同时,电动车骑行者因为醉酒驾驶,还是一名违法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不过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交通事故,并非个例。
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了解到,自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市中区已经先后有47名二、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因为在醉酒驾驶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依照法律程序,这些酒司机面临的是半年以下有期徒刑。“2011年5月1日后有25人,2012年有11人,2013年迄今为止已经有11人。”市中交警大队民警透露。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已经有数百人因为醉酒驾驶电动车被追究刑责。
电动车不算是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吧?在很多人心中都有着这样的想法。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您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却违法驾驶电动车,您的小型车驾驶证也会受到牵连。
今年10月底,天桥区居民赵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着历山北路由北往南骑行。他当时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因晚上光线条件不好,他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骑行者受伤。事发后,交警介入处理。由于在事故责任中,赵某负有全部责任,该三轮车被警方送往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经过鉴定,该电动车被定性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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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就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天桥交警冉艳军表示,赵某持有的是C1类普通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的是D类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赵某因“准驾车型不符”,被处以C1驾驶证记12分和罚款的处罚。这意味着,他需要在车管所进行为期7天的学习,之后他的汽车驾驶证才能重新使用。
电动车也算是机动车?醉驾电动车为何要被追究刑责?几乎所有的电动车骑行者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
交警解释说,交通法及行业标准,对机动车的定义是“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个动力装置,也包括电动。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必须持驾驶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