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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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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