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请专业拆迁律师的原因:
1、被拆迁人相对于拆迁人地位的失衡;
2、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信息的不对称;
3、被征地拆迁人专业水平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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