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三外,应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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