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他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他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猫亨利和一只老鼠塔克的帮助,他们成了好朋友。蟋蟀用美妙的音乐帮助小主乐帮助小主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个故事的奇妙之处,一是在于作者利用3只小动物,真实的写出了纽约生活的繁忙,现实,精彩与冒险;二是在于它塑造了三个个性鲜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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