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不同关系的人行什么样的礼、怎样行礼,书信上的用词不仅丰富,而且区分很细。用于平辈的,通常是“顿首”或“再拜”;用于至亲长辈如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用“百拜”或“顿首百拜”;用于卑幼,若表示敬重,用“拜手”。
2、如果写信之人刚好是居父母之丧期,对收信人则用“稽首”,居丧之人署名之前加个“制”字,制在古代表示守制服孝。
3、当然,书信中同样也重视避讳之礼。对方及其祖、父的名字的字词,便应避讳。事关丧事的信忌更多,给有丧事的人去慰问信叫唁唁,对对方亲属的“死”字要避讳,用具有敬意而又文雅的词代称,如“仙逝、”鹤驾仙游“等。
4、在信封的使用上,礼俗也有讲究。清代时的信封叫书套,中间粘一红签即一长条红纸,红签必须在信封的顶头往下粘,上边不能留一点白边,上边的字也要顶头写,忌空头,最下边一字要落在最底,忌吊脚。如果是唁信,则忌用红签,信封背面也不盖寄信人的红色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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