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立集团债权人一致行动协议》显示,金立集团资不抵债,公司已经失去清偿能力,此外随着国产手机品牌的崛起,金立手机的竞争力已大不如前,因此2018年12月17日,金立手机被法院正式宣布破产。
2018年12月,金立聘请了重组顾问。金立创始人刘立荣认为,金立有机会重整旗鼓。不过截至2018年12月,金立的债务不堪重负,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债务来自银行。此外,2018年年初,金立也没能向供应商和广告代理商付清款项。对于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刘立荣表示,公司的营销费用严重超支,数据显示,2016年到2017年,金立的营销费用超过百亿元,这严重影响到了资金的周转。
资料拓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一旦企业被裁定破产清算,破产企业首先要偿还的是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才是破产债权。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于债权人来说,比较好的办法就是破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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