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男子车祸后抑郁症复发 保险公司赔钱
自从两年前经历了一场车祸,60多岁的李某的抑郁症就复发了,为此李某起诉到法院,向肇事方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近日,武进法院审理此案。
2011年11月的一天,李某去接孙女放学,不料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伤。事故发生后,车主及时将李某送医,幸运的是李某伤得并不严重。康复回家后,李某总是抱怨右手隐隐作痛。经过检查,医生称李某的手部没有实质性病变。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的病情一直不见好转。在一次治疗中,医生发现李某多年前患有抑郁症,历经多次治疗才治愈,最终李某被确诊为抑郁症复发。
为此,李某的家人认为,李某的抑郁症已痊愈多年,从未复发,此次复发是因为这次车祸,故起诉至武进法院,要求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李某治疗抑郁症的费用。
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李某的抑郁症已多年未复发,其治疗抑郁症的费用与本次交通事故并无直接的关联,故不同意承担其治疗费用。
经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确认李某的抑郁症复发与本次车祸之间存在关联性。经调解,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计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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