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最小的质数是2,也是唯一的偶数质数。最前面的质数依次排列为:2,3,5,7,11等。
质数的性质:
1、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2、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
3、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合数之和,其中每一个合数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4、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合数的因子个数有上界。
5、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最多由5个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
6、一个充分大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最多由2个质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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