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
2、它与产权房的主要区别是:由于开发商没有全部办齐五证二书,只能让渡使用权,所以又称使用权房。使用权房可以让渡,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以只是合同交易。房管局不认可房屋完全产权,但确认其使用权。因此这类房产不能规范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交易获得完全产权。
3、使用权房是合法房产,其使用权得到确认。但不能用于诸如抵押贷款等必须使用产权证的项目或场所。一般不会有陷阱,应使用规范的合同。只是小产权,所以价格比产权房要低。除了产权不到位以外,其他方面的功能基本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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